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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专二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2007-08-24 17: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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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25日8:30至15:00,地点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7年普通类专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考生可至当地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须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并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普通类专科第二批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凡报考在招生计划中未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文化分不得低于360分;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3.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须符合相关院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各院校的选科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7招生计划专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seea.cn)或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

  4.其它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07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计划栏。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普通类专科第二批次征求计划
编辑:   来源:江苏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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