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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公务员须到基层锻炼1年
2007-07-13 16: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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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黑龙江省人事部门要求,从今年起,新录用到省、市(地)机关,尚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到基层锻炼一年。锻炼地点一般应选在本机关对口的县级基层单位,也可选择与职位职责相关的所属企、事业单位。县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下派到基层锻炼的新录用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派出单位和接收锻炼的基层单位共同负责。考核不合格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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