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上海市级机关将为公务员提供一批学习“菜单”,要求机关公务员每年完成6-12本书的阅读,每周阅读时间为7-10.5小时。同时还规定公务员每人每年用于学习性的支出不少于300元(10月8日《上海青年报》)。
可以理解这个规定“敦促公务员加强学习”的制度初衷——但将读书学习这一本应自觉化、私人化的行为硬性指标化,实在很不合适。
一来读书不可强迫,读书需要一个人自觉、主动、积极的精神投入,强制读书的学习效率会非常低;二来读书不可监督,读书和学习是一种精神活动,即使你可以盯着一个人捧着书,但根本不能监督其精神是否投入到读书中;三来读书指标不太好考核,在官员学历可以伪造、出国考察报告都可找人代笔的语境下,伪造个读书报告或走走形式通过知识考核也太容易了。
似乎社会中没有一个群体需要像对待公务员这样,以行政规定强制他们每周读几小时书、每年读几本书、须支出多少学习成本,那纯粹是私人事务。比如白领,根本无须谁强制他们每年必须读多少书,他们会主动挤用休息时间去逛书店买书,去参加各种培训班积极充电;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根本不必规定他们每周必须读书多少小时,他们会竞相把时间投入到读书和充电中,绞尽脑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吸收最新的知识,还有工人、教师、工程师等等都是如此——读书学习之所以无须强制,源于职位高度的竞争性迫使他们不得不去读书和学习,不得不通过吸取更多的新知识而获得竞争优势,使自己的饭碗不被别人抢走。
显然,公务员的读书学习之所以需要行政强制规定,在于这个职位严重缺乏竞争性。公务员考试虽然竞争非常激烈,数百人争夺一个职位,但一旦通过考试获得了公务员职位后就会非常稳定,就成了准铁饭碗:只要不犯什么大错,就可以安稳做一辈子,而且能上不能下;除非有了更好的选择主动辞职放弃铁饭碗外,很少会有人因为考核不通过被辞退;由于问责制度虚置,即使犯了错误也很难被问责。职位如此缺乏竞争性,没有被其他人抢走饭碗的压力,读书又是一件需要耗费成本的事情,是一种成本投资,多少公务员会主动把时间投入到读书学习中去?
读不读书和学不学习那是公务员的私人事务,不可监督也不可考核;但公务员具不具备现代公共管理技艺和服务知识,那是公共事务,也是可以考量的,读书也只有转化为这种技艺和能力才是真正有效率的读书。如果真想让公务员积极读书和学习,强化干部选拔和任用上的竞争,建立能上能下、任人惟贤、能进能出的制度就行了。有了竞争和考核压力,有了饭碗被砸之忧,他们自然会像其他人那样去积极充电的!
(北京 曹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