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确定合格分数线
2008-11-21 07:08:06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扬子晚报网消息]
司法部消息,于11月21日公布成绩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全国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据了解,今年的司法考试对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司法部介绍,考生21日上午8时起,可通过网络或声讯电话(江苏拨16899800)查询成绩。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