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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体活动严禁使用氢气球
2007-09-24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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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中国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就兰州电力职业学校氢气球爆炸灼伤98名学生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在组织使用气球的集体活动时,要按照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严禁使用氢气球。有关调查表明,兰州电力职业学校氢气球爆炸灼伤学生事故是承接运动会气球灌充任务的兰州市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将灌充氦气球擅自改为严禁使用的灌充氢气球所致。目前,甘肃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一步调查处理。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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